投诉受理范围
1、
态度冷漠、生硬,作风蛮横、粗暴等不礼貌、不文明的作为;
2、
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脱岗、离岗,或在岗聊天、办私事等擅离职守的行为;
3、
办事拖拉、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、工作效率低下,无故超过办事时限等不负责任的行为;
4、
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,可以办、应该办的事不予办理等不作为行为;
5、
不按规定程序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办事等不公道、不正派行为;
6、
不给好处不办事,给了好处乱办事,或者故意拖延刁难等"吃、拿、卡、要"行为;
7、 其他不满意的行为。
投诉人应该遵守的规定
1、 有明确的投诉对象;
2、
投诉内容客观、真实,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;
3、 内容简明扼要,说清事实;
4、
投诉人如实填写本人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工作单位、家庭地址,不得留下虚假信息干扰投诉中心日常工作。
|